到底从何时开始交物业管理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58:46
我的房子房产商还没有把我们的那分合同给我们(当时签订了合同但由于要办公基金贷款,所以合同被他们拿走),但是物业公司通知我们可以收楼了,要我们签收楼单,并从这个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要我们收楼么,我们何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应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其中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我是这样理解的:已竣工,且房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来接收房屋之日即交纳物管费.(而这个通知的时间开发商也可招手物管公司来通知)这个时间应该是备案时间.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