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非贸易对外付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04:26
我公司有一笔款想汇往国外,由于是一笔更改货物模具所需的费用,不能报关,所以无法通过贸易项来付汇,想从非贸易项走,请问:到银行办理非贸易对外付汇时需要我们提供哪些资料?是不是一定要税务局提供免税凭证?谢谢(深圳企业)

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汇发【2008】64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所需材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
  4、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申报表
  5、所得税申报表
  6、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付汇涉及的减免税文件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主要包括:
  (1)涉及境外劳务不予征税项目的,还需报送该劳务发生于境外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
  (2)涉及享受协定优惠待遇的,还需报送协定待遇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
  注:复印件需加盖签章,外文文件需附有签章的翻译件。
  若是委托其他机构代理付汇事宜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一份。
  办理流程
  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出具核准文件。
  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办理《通知》规定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时,持外汇局出具的核准文件以及《通知》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经真实性审核后,由外汇指定银行为其办理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依据外汇局最新法规规定,3万美元以上方需提供《税务证明》。但依我们平时工作经验合同、Invoice、非贸易项下付汇证明单等需提供给银行。
具体请参况以下法规: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law_detail.jsp?ID=80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