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的基金来自诺贝尔的哪一项发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0:35:32

[B]诺贝尔基金会是怎么挣钱的[/B]

阿尔弗里德·诺贝尔于1896年12月10日逝世后,在其遗嘱中提出,将自己的部分遗产(920万美元)作为基金,以其利息分设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及和平五种奖金,授予世界各国在这些领域对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学者。遗嘱中的条款及其“非同一般”的目的,连同其部分未完全的形式,引来了巨大的关注,并很快导致了对其的怀疑和批评。只有在经过几年的谈判、协商,有时甚至是痛苦的冲突,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和障碍之后,诺贝尔遗愿中的基本概念才得以以诺贝尔基金会的成立而出现稳定的模式。

诺贝尔基金会是一家私立机构,其职责是受托保护诺贝尔遗嘱中指定的授奖机构的共同利益,并对外代表诺贝尔机构。这具体包括各种各样的通知信息活动以及与授奖有关的各种安排事宜,但是诺贝尔基金会本身却不参与诺贝尔奖得主的遴选过程和最后的选择。“诺贝尔基金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以一种能够保护奖项本身及评奖过程的财政基础的方式管理其资产”。

因而,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政策很自然地要把保持和增加它的基金、从而增加奖金的金额作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来制定。遗嘱本身曾指示执行人把剩余的财产投资到“安全的证券”方面。在1901年最初为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规则中,“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曾根据当时的情况,被解释为意味着金边证券,或者以这类证券或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而这类证券和不动产,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发行或存在的。

基金会在前50年遇到了许多挫折,税务问题是其中之一。基金会成立的时候,人们还没想过税收问题,尽管诺贝尔遗嘱监护人一直要求对该基金会的投资活动进行税收豁免,但没人理会。1914年以前,基金会交纳的税率为10%,还勉强能维持。到了1915年,瑞典政府通过了一项“临时国防税”,使基金会的交税率成倍提高。1922年,当年的累征税负超已大于1923年的诺贝尔奖金了。

从此以后,关于是否该给基金会免税一直是瑞典议会的议题。这场旷日持久的讨论持续了几十年。直到1946年才有了结果:议会同意基金会享受免税待遇。瑞典议会的这一决定,也感染了美国人,美国规定从1953年起,诺贝尔基金会在美国的投资活动享受免税待遇。

基金会的投资开始从保守转向积极。1953年,政府允许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