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给上保险,我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后果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31:00
我在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上班,在北京,我也是北京城市户口,但是这个公司不但没有给上住房公积金,而且保险方面让我们自己写个字条,注明:已经在社会上过保险无需公司上保险。然后公司把该上保险的这部分钱以现金的方式发给我们。现在我找到别的工作了,对于这个工作我就不辞而别了。也没有跟主管打招呼,直接就不去了。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说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我可以自动离职是么?请问我的这种做法自动离职单位还会发我工资么,有没有理由以各种借口扣除工资或者不发,还有之前写的那个小条不上保险的声明有效么?把保险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我合法么?单位有没有理由告我违约?

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和跟主管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离职是两码事,不过好在北方城市找工作基本上不看你的上一份工作表现。

让你写什么不需公司交社保,那玩意是没用的
走就走吧,你又不欠他什么,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