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财产如何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31:39
我今年27岁,父母结婚28年。但是因我父亲酒后在家闹事,并且把家里的生活用品严重损坏,并且离家出走,说清身出户,经过协商双方无法解决。
但是我家现在有两处住房,一处是公产,产权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正在出租。一处是以我的名义贷款购置的,还款期限是10年。而且还向亲戚借款还剩6万为还清(无借条)。如果我父母离婚了,财产该怎么划分,这部分未还清的债务我父亲是否在离婚后也有负责偿还的义务。
如果一个人在醉酒的情况下说的话,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一个人在醉酒的情况下,也就是意识不清楚的,这个时候说的话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另外,你父母财产在双方无解的情况下应该是完全平分的。(包括你爷爷或者你外公的东西但是写的是你父母的名字)

至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应该由拿有房产的一方给一半的市值给另一方。但是是以你的名义购置的,那么就不是夫妻财产了,不在被平分的范围内,房贷法律意义上由你偿还。

向亲戚借的钱如果不是只用于一方的开支,应该双方一人还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