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南京医保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46:57
我于2008年12月31号和单位中止了劳动合同,2009年1月办理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2009年2月底生产,在此之前建大小卡的费用都用的生育保险,请问生产时还可以用生育保险吗?如何用?

中断就业之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有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疗保险费,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失业保险已经停保,不能使用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南京医保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一般使用生育保险需要持续交费满一年时间以上,如果说停止了交费对生育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报销是很难支持的。但你的情况属于比较特殊的,也就是即将分娩的时候中止了劳动关系,建议你当地社保局取得联系,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明,交纳生育保险证明,检查和生产等费用发票等材料前去报销即可。

晕~~不是怀孕期间不允许单位辞退的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