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后,房主变卦不愿卖房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9:15:10
甲租住在房主乙家,数月后向房主乙表示了购买乙方房子的意向
双方谈好价格,并约定自行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
但某日,房主乙表示丙愿以更高价购买乙的房子
甲方当场表示愿以丙的出价与乙方成交,故双方再次约定元月五日去交易中心交易,并与四日再定五日的具体交易时间

不料,临交易前的元月四日早晨,房主乙通知甲,还需找中介再行交易,否则恐怕无保障,但一切中介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考虑后找了一中介,但乙方不接受,乙方推荐了中介丁
甲方再次让步,接受了乙方的条件,同意找中介丁办理,并承担双方中介费。
但与此同时,房主乙又突然表示不想卖房子了,想自己搬回住

甲方想购买乙方的房子,但房主乙已多次变更甲乙双方的约定
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兑现约定,将房子卖给甲方吗?
该如何向房主乙要求执行约定呢?

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依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
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你们的租赁关系应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由于你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所以可随时提出终止你们的租赁关系。由于并未要求你马上搬走这符合“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的规定。综上所述,行为不属于违约。

真是不幸,遇见这种事,不是还有中介吗??? 他们如果不是和业主一起的,那就可以作证人啊,不过要想赢这个官司,还是有难度,你可以找业主理赔,要出来多少算多少,找个律师吓吓他,说不定就卖给你了,或是赔点钱也不错啊

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率的!1、姿态高一点,别跟他一般见识
2、找人跟他理论一下,要求补偿
3、曝光其

指桑骂槐,这样了他还不卖就没办法了。

产权没有过户,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乙的。你不能得到房子,只能要求他赔偿你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