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代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45:30
我代理方为 A公司 对方为 B公司
事情是这样的,我代理的案子现在还未起诉,双方愿意协商解决。在08年11月十日左右我与B公司就双方争论的问题达成一致。当时找我的委托人但是未找到。后经多方联系原来我的委托人出差去了。在12月底我的委托人回来以后,没有给我任何消息。到B公司去大闹了一场,最后由B公司所在地的写字楼的保安制止,才没有其他事情发生。
我想问的还是标题那个问题。。。
我现在是否可以终止和A公司的代理协议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终止代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代理,律师只有在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终止代理。
看来你的情况属于委托代理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还有刑诉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 代理人死亡;
(四)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