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当得利的提问?给员工卡里打的钱员工以为是工资给花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4:09:06
我单位为员工的卡里多打了20000元,员工把前取出并进行了消费。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追偿?并且对方将受到怎样的惩罚?他现在没有钱还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92条的相关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民通>>意见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及原物所生孳息.所以说,你单位员工卡里的多20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单位.
关于追偿问题,单位可先与当事员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相关的民事诉讼.
由于员工以为是工资,所以其主观上是并无过错,所以员工不应受到惩罚.关于员工目前没有钱可以还,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决.

要有证据是误打的,而不是因为奖金,提成等,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此笔钱是有根据取得的,就不能算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