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主张权,法院是否支持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03:39
我叫李军,我与小小建筑材料公司签定了购买沥青混凝土合同,合同约定我向小小公司支付200万圆购买沥青混凝土预付款,我拿大华路桥公司开出的200万圆支票交付给了小小公司,小小公司给我出具了收到李军材料款200万圆的收据,合同约定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还没有履行时,我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我200万圆材料款,对方称我是大华公司的项目经理,没有主张权利。
请问各位专家。我是否有主张权利。法院是否应该支持我。 急急急

关键看合同,如果是你个人同该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中约定双方均可解除合同,那你就是合同的买方,买方的权利就由你来行使。
至于你合作大华公司的支付付款,那不影响合同主体的认定。

1、对方称你是大华公司的项目经理,没有主张权利。以此类推,你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2、你如果是公司项目经历,可拿公司授权委托书,代表公司行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