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用日本人来中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44:25
我表姐现在人在中国,想同日本人离婚,日本人还用来中国吗?还是日本人确认签字、公正什么的?有谁是专家请指教。
我表姐是在中国登记的,想在中国离婚,日本不准备过来办手续,但是日本人同意离婚,并且我表姐现在去不了日本了,没有签证,所以只能在中国离婚,我想问一下在中国离婚日本人还用过来吗?怎样更快捷办离婚并且日本不用过来的办法?因为我帮他问了其它人如果日本不过来或者不配合,还得到法院起诉,那样得大约1年半左右才能办完手续。多谢!

如果想到登记处离婚,日本必须过来,双方签字。否则,就得到法院起诉,走漫长公告的程序。

你姐姐见或 也

赞同~

在哪里结在哪里离比较好一点,因为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如果在中国的话其实可以公告送达,没有那么大的必要
至于外国法我就无能为力了

根据日本国《民法典》第四编《亲属》第二章第四节《离婚》第763条至771条,在日本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的裁判离婚。对离婚本身而言,两种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仅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可以假设日本男方是在当地役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没有当地公证及我驻日使馆的认证,所以该离婚手续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如果中国人方要离婚的话,应该在中国重新起诉离婚;然后中国人方可持经公证认证的离婚文书,在国内办理户籍“婚姻状况”变更及将来可能的再婚手续。
另外,与日本人离婚时,应到日本人的原籍或住处进行申报。
有关离婚申报书的注意事项
(1) 需要两名20岁以上的证人署名。
(2) 证人为为日本人时,需在署名之外盖章。 可能各个役所市民课的规定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