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中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58:10
法条说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已经结束但危害结果尚未发生时。那么什么情况下是犯罪已经结束但危害结果尚未发生时啊?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屎雪松垃圾律师,有本事自己答。挂着个专家牌还复制别人的东西。真垃圾。

这句话是指,犯罪已经着手,但危害结果尚未产生。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同时又积极作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如某人意欲行凶杀人,并向被害人背后猛刺一刀,致被害人重伤,丧失反抗能力,这时他完全有条件再向被害人刺一刀、二刀……,直到被害人死亡,但他在猛刺一刀后,由于自身原因(一定要是意志内因素),扔掉杀人的刀,背起被害人直奔医院,由于抢救及时被害人脱离危险并康复,犯罪分子在有条件杀死被害人时自动放弃行凶杀人目的而积极抢救被害人,就是有效地制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的犯罪危害结果尚未发生。

但是要区别于未遂,上述例子,如果不是犯罪分子主动地放弃,而是因为被警察抓获等客观原因导致放弃犯罪,而因为救治及时,被害人康复的。则定未遂。

这属于实施终了的中止,发生在结果犯中。

举例来说,故意杀人罪(结果犯,是否将人杀死是区别罪与非罪的标志)中,行为人在被害人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