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主观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13:08
某天晚上深夜,吴某酒后驾车,因车速过快,将行人杨某撞成重伤。为了不让后面的来车发现肇事而得以争取时间顺利逃脱,吴将流血不止的杨某抱入路旁边偏僻的小树林中,杨因伤口出血过多于1小时左右后死亡。事后吴某辩解说,他以为杨某会被别人发现而救起,不会死亡,他没有犯罪故意。

问:吴某对杨某死亡结果的主观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过失?简要说明理由。

明显的间接故意杀人,
杨某重伤是吴某先行违法行为造成,吴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弥补先行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而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构成上来说,主观上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符合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简直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