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凭关系在法律上有什么评述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30:30
我是租用者,租用人家的店铺一年,现在中途店主要收回店铺,我现在在店铺上的投资过大,主要指装修方面,按理说他应给予我赔偿,但我不愿意把店铺给他,因为他想高价出租给他人,我的店铺还有半年就到期了,我在合同上是有优先续约权的, 我不知道我合同到期后,他会不会给我,这个在法律上有规定吗,我真的是不服气,当初这个地方好偏僻,我见到他的市场会增值,把他租了下来,现在真的增值了,人家却要收回,真伤心,我在装修上投资了几万,现在给他我真的是要..............麻烦网友多多给点见解,本人在这多谢了?

约定租赁期限的,当事人不得随便解除合同。他现在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的后果。租赁期间满后,你可以续约,但是要协商处理。并没有什么优先续约权。因为他的违约,造成你的损失,你是可以主张他赔偿的损失的。租赁期间,你也可以要求他履行合同义务。甚至向法院起诉要求他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