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身份证被别人用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26:26
我的身份证以前被别人借去了,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办了国税地税的文本,现在我要开店被告知说以前那公司还没取消,和他说他不肯去注销,我改怎么办,去报案还是?打官司告他,报案的话要去哪里派出所?谢谢啊

到办理国税地税文本的地方去交涉,因为你本人不知情,当然不可能有你本人的签字或你的委托书,所以他们用你的身份证办理文本是不妥的。如交涉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他们。假入你去报案,公安机关是没有依据受理的,因为身份证是你同意借出的。

你的身份证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被别人使用,是侵权的行为,是自诉案件,你应当向所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有举证责任注意收集证据。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

报案
去他的户口所在地

打官司是需要证据的,你的取证很难。
报案也只能是给你立案调查,实际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既然你用你的身份证登记的国税地税,那你再拿回你的身份证去取消,你才是“本人”

工商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