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损失起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2:45:21
昨天我在麦当劳门口看到一辆非常像我半年前被偷的一辆电动车,后来一直确定不了,于是我就报警了,后来警察也不晓得在什么地方看车架号,所以就得第二天早上请修车子的师傅来看。后来看了之后证明不是我的,而是那个人本人的。后来我跟他道歉了,但是他不接受。他现在说什么要起诉。我想问的是他起诉我要做些什么。谢谢大家了。
他说他今天早上要上白班,说我耽误了他上班。我想问要是他用这个理由我改怎么做?谢谢大家的意见,大家的意见我都看了的,都很好。所以我再具体说一下,补充好。

首先看一下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二,四这几条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关键的第二条,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是什么呢
再看民法通则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规定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十条中能扯上边的也就只有第十条
所以,要是他不嫌烦的话就让他去告吧
热烈欢迎

他起诉无理...他根本不能起诉你..

他最多也就起诉那个办案民警,

因为你报案属于正规手续,你对该车有怀疑你请求民警帮助

至于给他造成不变那是他跟民警之间的问题,而且你也道歉了

他的起诉法院不会接受...

我说过了。给他白天上班带来不便那是民警跟他的事,如果每个公民

与警察之间的交流都要考虑在他要上班无法配合的前提。那么民警还

怎么办事情???民警都晚上上班好了,民警都节假日上班破案好了。。。

起诉?理由是什么?当事人至少怀疑是被盗车辆,而进行检查。退一万步来讲,如果对方说你们的做法对他的名誉造成影响,那也是显著轻微的,根本不能构成侵权。

因此结论是,即使对方去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挺多让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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