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否起诉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4:23:10
问题一:某天,张某在家看电视时突然听到有人在路口大声惨叫。张某赶到时发现邻居李某晕倒在路边,大腿上鲜血直流。送医后医生说李某已患上狂犬病。张某见李某惨况,出于好心打算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希望法院帮帮李某。基于此,法院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问题二:如果李某经过治疗病情好转,听陈某说是邓某的狗咬伤了他,遂向法院起诉邓某,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1万元。但法院经审查后却认为李某起诉只有人证而没有物证,就通知李某不予受理。法院的行为是否正确?

1 不管李某有没有民事行为张都不能带为起诉,如果李某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有他的法定代理人带为诉讼,如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他自己去法院起诉,也可以让人代理他起诉。
2 不正确,不予受理的情况只是一些简易程序的裁定和离婚、抚养关系中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原告方又提起诉讼的。

第一,如果李某有行为能力,则张不能带为起诉
第二,不正确,法院不能以证据不足为理由而不予受理

补充...
原告证据不足..所导致的结果..只能是原告败诉..而不是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