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回按揭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14:46
我们是2004年结婚,2005年以女方的名字购得一套按揭房,女方亲戚支付的首付款近140000.00元,贷款300000.00元,婚后由我一人支付按揭款,女方工资由女方自己支配,现银行按揭款未还完,因感情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我能否要回自己的按揭款?

肯定可以的 你缴首付款的票据要保存好,那些都是证据

你们如果购房时已结婚了,是属于共同财产,双方作为共同还款人,其它的约定属于口头约定,就算写了协议也必须到公证处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这款是拿不回来的,但房产是属于共同的,应予分割!
以上所说是如果当时结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