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盗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37:21
我在河北石家庄的一所高中。那个手机是老师发现是她偷的 。我怕事情过去的时间有些长,公安局调查不出来……现在公安局的效率实在登不上台面……最近一次是上个星期,她们宿舍又丢了好多东西,其中一个学生家长忍无可忍来找学校,只是学校一直拖拖拉拉不处理。 只是万一她把偷的东西都卖了,那怎么办?
首先你的同学当然可以报警,学校的做法虽然不能说是毫无道理的,但并不阻碍你们报警。
其次,目前来说只能认定抓住的那次赃物。如果能在其宿舍(她不是住宿吗)或家中找到其他丢失物,那么也可以认定。她才19岁,没准警察吓唬一下就全招了,把东西找到就都好说了。
但是如果最后认定的数额比较小,那么可能做出治安处罚的处理,治安拘留些日子(15天以内),外加罚款。
补充:
既然她被抓了还不知道悔改(姑且认定就是她干的吧,也不排除是有人看她被抓了,所以怀疑都在她身上,于是冒名顶替),那么强烈建议报警。
虽然咱们国家命案之外的案子破案率稍微低点儿,但是全世界基本上刑事案件也就20~40%的破案率,咱们国家也就这平均水平。
就算调查不出来,报警也是有好处的,首先可以震慑一下对方。其次,第一次虽然警察可能不上心,但是有了这次报案记录(特别是报案的人多的话),那么下一次肯定会受到重视的。最后,警察来了学校,学校面子上肯定不好过,应该会要求它的老师加强管理。
有证据吗 你们 有的话就报警 学校不管吗
19岁,完全刑事责任,该怎么办怎么办,不过量刑的时候会从轻!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