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问题法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6:12
我与人和租三室一厅的楼房,房子是两个女子A和B从房主那里租来得,我从其中女子A的男朋友那租的房子(他俩住在一起),在我住进房子半个月之后,也就是2007年2月上旬的一天下午,家里发生了入室盗窃案,我丢失了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物品,价值约5000-6000元,据说女子A丢失了一个MP3,女子B没有丢失东西.案发时防盗门锁及防盗网均完好无损,也就是说盗贼是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的(我们暂不考虑是否内部人干的,我很怀疑,但拿不出证据).现在已经报警了,警方也开始调查了,但我很怀疑警察的办案能力,根本不用力去查.如果警方不能破案,我认为房东应付一定责任,我应该向我的房东女子A及其男友要求赔偿,还是女子A,B两个人,或者房主,要求赔偿能?我认为她们应该负全部责任.警察多长时间不能破案,我才能要求赔偿呢.如果和她们协商不成,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其中,女子A的男朋友从案发当天就离开了本市,推说有业务在外地,他家里被盗了,他一点都不关心,以前他好久都不上班了,说是放年假了,突然出差了,我怀疑就是作案后逃出去,我一联系他,他就说在外地,大家帮我判断一下!

这种情况,如果你没有证据其他人有过错的话,是没法要求索赔的。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破案。

现在没法判定谁有过错,你找谁赔偿呢?

房东作为出租人,只有给你提供租赁房屋的义务,
没有给你看管东西的责任.
而且,租赁合同上也没约定他要给你看管东西.所以你不能要求他们赔偿.

如果你怀疑他们偷的你的东西,你可以找好证据,报告警察,或者到法院起诉他们.

如果没有证据,那你就只能等待警察的调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