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35:07
我想询问一下律师,请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年半前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后来一直谈到今年的2006年2月份吧,他跟我谈及结婚的事情,他说如果要跟我结婚的话,现在他没有能力,因为他母亲现在正在监狱服刑,两个姐姐嫁人后也不能帮他了,现在以他刚毕业没有什么前途来讲,他说他不敢谈结婚的事,后来我知道了这些事情为了我们将来可以顺利的在一起,我私下把自己的积蓄转存到他的银行帐户里,想让他由这笔钱来跟我家人提亲,也想让他用一部份钱来看看自己有什么发展,可以利用,现在因为我跟他说我有乙肝携带的事,他害怕的走掉了,没跟我交待就走了,现在只在网络上给我留言说他要跟我分手,我手上也没有什么书面他跟我拿过这些钱的证据,唯一只能去银行那里查到转帐的记录,还有平时他在跟我聊天时,他有写电邮给我说他有拿了我这些钱,我想问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拿到原本属于我的钱呢?这算不算构成诈骗呢,如果报警警察可以立案吗?
我存在他那里的钱有30万,请律师们帮帮我,我应该怎么做
他人现在走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可以说只有他想找我我才能联系到他,不然他不会再跟我联系,很绝情,
这笔钱他不会花掉,呵他说他要留着这笔钱,让他妈妈五年后服完刑出来,想给他买房子住,

你这个问题其实不用太着急,从法律上讲你的钱应该还是可以收回来的,主要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你把钱私下存到他的帐下的行为不能认为是赠予行为,因为民法、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要成立赠予关系应该要赠予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赠予的意思表示,即只有你明确表示把那些钱赠予给他的情况下才可以认为你的赠予行为成立,否则应该视为是一种借贷行为,你当然有权利要求他把钱返还,但利息就没有了,因为没有约定利息的借贷合同被认为是无息借贷合同。即使你已经表示赠予给他,赠予合同在一定情形下即使已经履行完毕也是可以撤消的。
2、银行那里查到转帐的记录,还有平时他在跟你聊天时,他写的电邮等证据是法院可以接受的证据,因为电子证据也是合法的证据形式。你应该注意保存这些证据,假如提起诉讼的话,应该在证据交换的时候或者是举证期间内向法院提供。
3、至于诈骗是说不上的,因为诈骗必须要是他对你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是编造虚假信息,使你作出错误的行为才能认定为是诈骗。你应该以他的行为构成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可以要回来,不过比较麻烦,如果你向他要他不给的话只好去起诉了,要证明你所说的经过是事实才有可能拿回来,还要看他有没有能力还了,也许钱已经被花掉了,要他还也还不了,还是早点解决的好,这么多钱不可能一直放银行里的。

呵呵,爱情迷途的羔羊
主要有两个证据:大家都说到的那个存款取款凭证,还有一个就是可以去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就是银行的监视录象

这不属于诈骗!
因为这是你自愿的!
钱应该可以要回来,你可以把他写给你的电邮作为证据要求他偿还!

亲爱的姑娘,我为你的不幸表示同情,你可以先做下面的一些工作:一,请银行将帐户的出入帐打印出来,作为证据.二,将些证据作为报案的依据.三,将公安机关立案的利害关系通过聊天的方式向你的前男友讲述一遍.如果能够协商,就不必惊动公安机关,毕竟两人相爱一场.

如果他不是以蓄意欺骗为主观前提,一般不认为是诈骗.你现在要做的是赶紧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你曾经为了什么原因,给过他这笔钱,现在因为那个客观原因不存在了,而且你这个也不是出于赠送,是有某个跟另一方约好的前提的.我建议你不要说给他用做发展前途的比较好,这样有赠送倾向.是为了让对方顺利的来家里提亲,这样一个理由就足够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