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公房不该承租人,户主可以更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04:08
我的家在上海市区的公有住房,房子原来是我外公家的,原承租人和户主所以都是我母亲,她在前年去世了。 承租人和户主至今一直没有更改。 现在我父亲提出要结婚,为了避免将来有房产纠纷,我就要求将承租人和户主改成我的名字, 可他不同意说谁也不能动。 现在我退一步,为了避免将来那个女人的户口迁入来享受我家原来的权益,我只要求改户主为我,而承租人还是我去世的母亲名字,请问这样可以吗
请大家看清问题后再回答! 谢谢!

户主对公有住房的承租权无任何实际作用,它只是户籍。
只有承租人对公有住房有承租权,承租权引申出居住权。
一个人在无承租权的情况下,被承租人确认有第二居所,就有可能被承租人告上法院:在有居所的情况下霸住承租人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