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警扣车,停车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59:17
于3个月前因违章被扣摩托车,现在罚款已经交了,还需要交一千多元的停车场停车费,这个一千多元的停车费是否合法!河南省的交通法规中规定不应该收取停车费,是否对江苏省也适用!

摩托不值钱的话就别要了。我们这里没钱根本弄不出来车。你也可以设法找停车场人员。也得送钱不过会比正规的少些。有时候会少很多。看你关系了。普通人就别想了。

1、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但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关于停车费:法律有明确规定,只有你坚持,然后选择适合自己的策略和方式坚持自己的权益,交警是不敢向你开票收费的,而你真的没有义务向停车场缴费,因为你其实与停车场完全没有法律关系。特别重要的,如果没一个车主都不交停车费,那还有谁会免费为交警管理肇事违章车辆,你相信交警会从自己的经费里拿出钱来吗?如果没有停车费收入,每个停车场都要倒闭,那每个车主就都不会被扣车了,这实在是广大车主的最强福音啊。这会很难吗?

罚一千快钱的话摩托车才买多钱啊干脆不要了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机关与第三方约定天价看管费由被扣押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严重地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