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37:37
我于2008年7月16日在公司上班,签了2年合同,基本工资是750元,加奖金全勤奖,车贴和饭贴共2000元,今年1月7日公司通知我被裁员了,第2天去公司得知赔偿半个月工资也就是480元加上代通知金960元,请问这样做合理吗?他们一方面说裁员却又不肯写裁员证明,还说解除合同,想问下正常赔偿是怎样的,应该赔多少?
赔偿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部加起来的?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四、用人单位有义务帮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如果与公司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四、用人单位有义务帮劳动者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如果与公司协商未果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指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助等货币性收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

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额外支付的工资应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确定。

公司应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上面应注明合同解除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