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能拿会我的这部分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35:40
我结婚后。因为出了一场车祸得到了一些补偿金。差不多有7万多块,当时我婆婆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拿去帮我老公买了一辆小车。当时我很气愤。但想说车子的名字写的是我老公的。也就没说什么了。
现在我跟我老公闹离婚。我想要回我的那7万多块。可我婆婆说什么也不给我。说只能把车折价分我一点(我跟我老公结婚后没有什么财产,我们没有自己的房子,是跟我婆婆住在一起)。我看到法律上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私人财产。不能成为共同财产。我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能拿回我的那7万多块吗?我如果请律师打官司。能嬴吗?
如果我婆婆不承认呢?他要是不承认有拿这7万多块去买车。只说她没拿过我这些钱。是她自己的钱拿去买的车怎么办?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归私人财产。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可以肯定这7万元就属于以上情况,是必须归你的,

如果你达到10级以上伤残,在平分夫妻财产后,你老公还需要额外补偿给你

属于补偿金里面的残疾赔偿金可以起诉要回,其他的就很难,有必要的话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能要回来 赔偿金为个人财产 不归为共同财产

能赢,只要你有当时肇事方的赔偿凭证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