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师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20:45
我2008年7月18号开始在广州一家药企业上班,他们给我签了1年的合同是2008年7月28号————9月30号试用期。结果其实给我的试用期有5个月。我看相关法律上说: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我的工资800元人民币。是不管吃,不管住,每月除了必要的工作之外,要出差13天左右。出差费用要4个月才报销一次,还没有补助。我都借了别人很多钱了。请问这个企业和我之间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谢谢大家拉
合同已经签了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仔细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2、你可以核实一下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高于¥800元,若是,则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3、若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1.你如果对你们单位这样的做法不满的,那么就是存在"法律纠纷"。

2.我看相关法律上说: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是的,你说的没错,你们单位在这个地方是违法的。

3.我的工资800元人民币。——不知道是否已经低过你们当地最次工资标准。

4.关于出差费用报销的规定,应当是当月报销的。不过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你们单位规章制度是如何制定的了。

----------------------------------------------------------------------
综上,你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其实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如果在理论上说你是可以主张超出1个月的实习期是违法的,主张超出部分按只是工资支付。另外你看下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估计你的800是你够最低工资的,可以要求企业补足。至于你说的出差,4个月报销一次,这倒没什么的。
现在工作不好找,你自己考虑下,估计你敢提企业违约,。。。。。。。。。。。

这个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向劳动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权益,还有你的工资可能比广州当地的最低工资低如果是这样的话企业是需要给你补偿的。至于报销男是公司规定只要没违反法律就算不合理也没什么责任的。公司仗着自己的优势任意侵犯你的权益你就应该要各说法,虽然现在工作难找,但是人才不用愁没工作。

合同签署,内容部分违法,如有争议,可申请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