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恐吓公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7:49:16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在12月13日,我和我的男朋友晚上应他朋友的邀请去他家过夜,结果在12月30日发现他家的金首饰丢了,说最大嫌疑人是我,在这期间,他托当地派出所的亲戚到我们店恐吓我,说他们以经报案了,说我偷了他们家的东西,说如果不承认的话就把我扣到所里问我那时就不向现在这么客气了,说让我交代偷了他们家的东西,还给我看了一份材料,上面写的他家丢了价价值一万多的首饰,下面写的嫌疑人是我的名,我男朋友和我说那些首饰全加起来才56千块钱.当时他们也没有出示相关证件证明他们是警察,我当时都蒙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还给我男朋友打电话说如果是你对象拿的就还回来,啥事没有,要不然就让我和我男朋友等法院的传票吧.还说这些钱以经能判我1年多了,其实在这期间,他根本就没报案,1月8日正式报的案,也就是昨天,我就想问问,我能不能告那个来我店恐吓我的那个人,要怎么告,告他什么罪.谢谢您了.我就觉得这事挺憋气地,全店上下20多人都看的我.我就要争这口气,关键这个人还歉我男朋友的钱都比他丢的东西的钱多.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自己的人格不能让别人来随意践踏,该出手就出手~真理永远不怕恶语中伤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和侮辱的区别:(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建议你用民事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他的行为也属于侵犯了你的名誉权,这样处理是有助于你们的关系不至于恶化,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

现在打官司太难麻烦,是不是哪人为了赖帐故意设的局你不妨也去派出所报案。就以此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