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了,开发商没有反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29:20
我的退房告知书已经到了开发商手上了,但是电话打过去说负责人不在,现在就是回我负责人不在,他们是五证中没有四证,所以我应该是有权可以退房的,可是找不到可以交涉的人也是一种麻烦啊!大伙给出个主意撒。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开发商五证中没有四证,这是违反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或第7条的规定

  如果你要求退房的话,肯定是符合条件的。但是目前开发商的负责人不愿意见你,你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困难。因为现在商品房销售是困难时期,开发商担心开了一个口,以后房子就更难卖了。

  3、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第9条,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你除了可以要求退房款,还可以要求1倍的赔偿。所以,为了避免向更多的买房客户赔款,开发商是不愿意正面回应你的。

  4、建议尽快你向法院起诉,要赶在开发商取得销售许可证前,这样,你可以不仅可以退房款,还可以获得1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926.htm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