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四季度有利润,前3季度亏损,累计也是亏损,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11:23
我公司是2008年1月新开办的公司,前三季度都是亏损,第四季度有利润,年终累计也是亏损,在第四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还要先预缴企业所得税吗?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报表是网上输入的,第四季度有利润后就自动按税率为25%计算出应交企业所得税了.但在累计金额那里因为是亏损,所以应交所得税额栏为0,请问一定要先预缴所得税吗?那年终汇算清缴又是怎么操作的呢?现在交企业所得税了,那税务局还得退税吧.毕竟我全年是亏损的.那我公司又怎样申请税务局要求退税呢?
那申报确认那里会按本期金额里的应纳所得税额(假设600元)交税吗?也就是说第四季度申报要按本期金额还是按累计金额交税呢?

补充回答:按累计金额交税
第四季度不用交所得税。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1、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
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25%

这个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