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金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10:02
郎咸平的书中对美国金融工程有这样一段表述,我看不太懂。
“金融工程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就拿按揭来说吧,通常是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然后在30年里面按月收取利息,那么,如果把同期类似的几万笔个人贷款全都一次性卖给某一个独立机构,那这个机构实际上就跟买债券差不多:一次性付出一笔本金,然后分30年按月收取利息,最后一次性收回本金。
这样对银行有什么好处呢?银行把自己有限的资金盘活了,同时利润被急剧放大:比如以前要拿出10亿元资本金来发放一批个人贷款,必须要等上30年才能再收回来;而有了这个机制以后,即便打九折出售,现在就可以收回九亿元,拿出去继续放贷,并且这九亿元的贷款还可以再卖出去,再换回8.1亿元……这样循环下去。通过等比数列的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有了这个机制,这10亿元的资本金就可以发放100亿元的贷款,这样银行就可以把利息收入放大10倍,在资产规模不变的条件下,盈利水平会急剧上升。而实际上,金融工具越是创新,这个折扣就越小,这个机制能够放大的倍数就越大。 ”
照这样说,银行不就是丢了10亿(无穷递缩等比数列),而赚回100亿资本金30年的利息吗?这样一定赚吗?这样一定胜过将10亿元按揭贷出30年吗?

我觉得郎咸平对这个商业模型的理解有偏差。

1.银行首先把贷款放出去给买房者,比如说50万,利息5.5%。
2.然后银行把若干笔期限,利息和贷款者背景都很相近的贷款做成贷款集,比如说20笔,一共1000万。
3.银行把这个贷款集给房利美或者房地美审批,审批通过了房地美和房地美就允许银行基于这些贷款发行按揭支持证券,MBS。
4.房利美和房地美为这些证券的本金的担保,同时在5.5%的利息里面收取一部分作为保险费。
5.因此银行发行的MBS利息要比原来的贷款低。比如原来的利息是5.5%,担保机构抽取了0.5%,银行就剩下5%。这时候银行可以把MBS的利息定为4.5%,甚至4%,就看银行怎么卖出去。

这个模式里面,银行的风险是零。它把1000万的贷款放出去,又从1000万的MBS里面把这笔钱收回来,而利息差则是利润。万一贷款人违约了,还有两房在后面做担保。

但是在原始的商业模型里,两房担保只是资质良好的首级房贷。银行越做越离谱,把次级贷款做大了,两房不担保就找别的机构担保。而两房之所以严重亏损,也是因为它们从首级贷款的担保者,越权变成了次级贷款的直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