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已超60天能否领失业保险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8:56:45
补充:我与单位是提前终止合同,(小孩未满一周,哺乳期的后七个月已给经济补助)但并不知失业保险金一事,未能申请,现71天了。当时单位也没有提醒,按规定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发或其它领取方式。谢谢了。

不能了,因为办理失业金不仅要符合社保法规定的三个条件,而且在具体办理失业保险金时,劳动局也有时限上的规定,一般在解除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初就要办理停止养老和医疗保险,并在15日之前去劳动局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工作,过期是办不了的。
但是这次失业没领到失业金,以前交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到下次失业时,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时间。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超过60天就不行了.

失业已超60天能否领失业保险金

是这样的,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其手续是在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即可。当然每个地区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建议你可以进行申请,毕竟你这是特殊情况。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