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34:24
第一个季度是123月的净利总和
为什么第二季度就是1-6月份的净利总和啊

我很不理解这样的算法

那不是总有重复缴纳的么

这样的才是科学的,你的理解有误。

给你举2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1、如果你第一季度(1-3月份)亏损3万元,季度末不用交所得税(指核实征收的企业)。到了6月份,第2季度(4-6月份)你盈利2万元,那么你说你是应该交所得税吗?

照你的说法,肯定是要上税的,因为4-6月盈利,2万元要上税。

但是,你第一季度亏损了3万元,实际上你还是亏损1万元。根本不用上税!

2、如果你第一季度盈利3万元,你按时缴纳了所得税(平时缴纳是所得税,只是预缴,年终还会汇算清缴),第2季度你盈利2万元,那么1-6月就盈利5万元,要按5万元缴税,这肯定是对的。

你肯定会说重复了,但重复是不可能的。

在你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有一项“已预缴所得税”,在按5万元算所得税的时候,在“已预缴所得税”中,你应该填上1-3月份你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这是抵扣项,会从5万元的税金中扣除的,所以你根本不会重复缴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