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应该拘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5:33:50
经过:因双方发生争吵,对方先动手打我的朋友,并拿出一根铁棒来,用铁棒殴打我的朋友。后来被我朋友把铁棒给抢了过来,打了对方几棒子。
结果:我的朋友没有受到较大伤害,对方因受伤住院了。
派出所判决:我的朋友需要拘留15天。
请问,这样的判决合适吗?难道被人打,不能还手么。汗......
结果:我的朋友没有受到较大伤害,对方因受伤住院了。
派出所判决:我的朋友需要拘留15天。
请问,这样的判决合适吗?难道被人打,不能还手么。汗......
法律就是这样,正当防卫有一个尺度,你朋友已将铁棒抢下,对方应失去了继续伤害你朋友的能力,这时再伤害对方应为防卫过当,应负相应的责任。
防卫过当而已。
派出所没有问题..
你朋友属于防卫过当,你朋友已经制止对方的侵害行为
怎能愚蠢的去侵害他呢...碰到此类事情(因小事小打小闹的)就直接
报警,谁要面子谁吃亏...报了警他就得吃亏啦..
一般是双方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不合适 ,怎么着咱们着也是防卫啊 ,就是过当了,那也总不能挨打啊 派出所应该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