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杀人的法律问题,请懂法的朋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20:50
五个男人轮奸一个女人,并将她杀害,但这五个男人中有一个不仅没参与轮奸和杀害,还竭力劝阻其他人犯法,但这个男人无法向法官证明自己的正义之举,被判刑是必定的了,但是会被判死刑吗?
这五个男人是不是都会被判死刑?
如果其他四位罪犯愿意承认这个人的正义行为,他还会被判刑吗?

网友你好:
这个案件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加以判断了。
假设,五人共同预谋实施强奸,即便该男子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极力阻止,但其没有阻却犯罪结果的发生,则其依然构成强奸罪。
其次,如果五人共同预谋不仅仅实施强奸行为,并已经预谋好了强奸后杀人,则该男子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其依据如上。
但如果是临时起意去强奸,则不然;如四名男子分别实施强奸,而该男子竭力阻却者,则其不构成犯罪。同理,如强奸行为完成后,又生怕被害人控告而实施杀人之行为,由于该男子并无杀人之故意,则同样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后一种情况,则为:预谋强奸,但杀人则为强奸后之起意,则该男子只构成强奸罪,而无需为故意杀人承担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巨大,这5个人属于共犯,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按照法理常规判决,前4个人应当判处死刑。

其中一人的情况,如果法院在调查认定是这样的话,应当是无期徒刑。

这个也不能一概而论!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