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多少天,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5:25:01
我朋友想过年后去找个新工作,但是现在经济危机怕找不到合适的又不想失去现在的工作单位,所以想跟企业请病假,然后利用这段时间去找工作,找到了就走人,找不到就在回原单位上班,怕请的病假长了被辞退了 所以想问员工请病假多少天,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请解释有合同和没有签定合同两种情况下)

1.请假天数:病假较长时间的一般有3-24个月以内,特别的最多30个月,要看工作年限。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病假相关规定,一般用人单位想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规定来解决,但要考虑以下因素:1)请假员工的个人意愿、请假行为是必须请假还是经常请假等情况;2)分清是属于长期或严重病症请假,还是普通因病请假;3)是否严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运行或治愈后能否继续胜任原岗位职务等,与员工进行沟通必要的沟通,从公司管理的人性化和制度化等角度考虑都是有必要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