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问题,关于抢劫银行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28:11
甲和银行工作人员乙丙私下密谋,在乙丙值班时甲假装抢劫,由乙丙二人配合。第二天,甲持仿真手枪进入银行,乙丙假装害怕,将事先准备好的100万现金交予甲,事后三人将100万私分。请问一下在此案中应对甲乙丙如何定罪量刑?谢谢!
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都是实行犯。主要利用了乙丙两人的职务便利,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对其应以贪污罪定罪量刑。
甲乙丙是共同犯罪
持械抢劫银行
他们的行为符合刑法中加重处罚的范畴
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共犯,抢劫罪
共同犯罪,
都以抢劫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