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约金的支付是由劳动监察大队给我还是原用人单位?2如果本人不在是否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02:14
原单位未给我签署劳动合同 后以狡辩理由克扣我工资 并将我开出 我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告诉我60天的处理 我在此有几事不明 希望有经验的帮我解答。 并分享一下成功经验!~ 问题3 如果原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监察大队我将如何继续维权?

1、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机构等只是一个协商机构,无执法权,其做出的决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未进行答复或执行或上诉法院情况下,则由法院执行单位进行执行其决定。
2、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均不会负担任何费用(他们赚的少了还不高兴)。
3、你在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机构的格式文件上,写一个委托书就可以了,其他人可以帮助你出庭等等事项。
4、 如果原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监察大队,会有两个结果:a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走正式的诉讼程序;b是过了规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监察大队则将结果上报法院执行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无论如何,注意保留证据,直至执行完毕。

一、违约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二、劳动监察大队只是帮你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