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怎样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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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怎样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
  (一)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全市各县(市、区)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价格指导、纠纷协调、数据汇总等工作。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级配备土地流转服务专管员,切实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和指导,帮助经营大户做好土地置换工作,尽可能做到连片开发、集中流转、便于耕种。
  (二)加大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对与农户连片流转50亩以上且签订流转合同三年以上的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每亩给予奖励100元;签订合同五年以上的,每亩给予奖励200元。
  (三)加强对土地流转的信贷支持。农业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不足,对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
  (四)适当放宽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范围:在不损害土地耕作条件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情况下,农作物种植(包括果树、多年生经济作物、苗木、大棚和设施农业等)、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配套用房、晒场等固定设施用地视同农业用地,经农业部门鉴定后,实行国土部门备案制。
  (五)制定“承包地换保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对于承包地全部流出且年限超出10年的农户,给予准失地农民的待遇,纳入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解除土地转出者的后顾之忧。
  (六)统一思想、加强引导。要解决好干部群众的思想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土地流转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进程,把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来说,大力宣传,大胆实践,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土地流转,鼓励农村能人、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

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业特别是粮食安全不出问题,

要把提高农民收入、夯实农业基础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

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政府抓粮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