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47:52
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为什么?
请不要发大段刑法上的规定,我想要的是针对性的解释,谢谢!

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前提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即:当事人获得商业秘密手段不正当,或违约。而捡拾者显然不具备上述特征,换言之,捡拾者是没有替商业秘密所有权人保守秘密的义务的。

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因为属于故意泄露。

如果知道是谁捡拾并泄露出去他们肯定会追究你, 而且如果你这样做了有些人他们是不通过法律途径来教训你的。

你可以还给他们或自己留下, 商业秘密是很有价值的, 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转手获利, 只要多留个心眼, 对方很难查出是你的, 现在一些人就是靠这个获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