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21:34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网站上引用一些Q版名人(就是用了卡通夸张手法)的图片(比如说李咏、赵本山....)这些图片都可以让人辨认出是本人,那这可不可以算是对肖像的丑化,是否侵犯了这些名人的肖像权呢?

楼主,这是一个网络上很普遍的问题.我自己也曾打过这样一个官司.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按照这一规定,是否侵犯肖像权包含两个要件:一、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公民肖像;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只有符合这两个要件,才构成侵犯肖像权。
所以,我们看这些网站上对于名人肖像的修改,实际上也是对公民肖像权的一种侵犯,因为这些网站很多通过点击率来获利,因此也包含了营利的目的在里面。所以我认为,这些网站的做法实际上还是侵犯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