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所涉及的房屋产权问题(亟待解决,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35:04
父母婚后一直住在爷爷名下的住房,九几年妈妈单位分一处平房,给叔叔结婚用,直到爸爸03年与第三者一走了之(但始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妈妈辛苦供我读完大学,妈妈04年搬出爷爷房子,卖掉自己分的平房,又借了一笔钱买了一处房屋(房产证名字为妈妈一人)。现在爸爸突然提出要离婚并且分家产,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保护妈妈的正当权益?
卖掉房子,把房款转移?
举证自己有很多债务尚未偿还?
人证说明爸爸这些年并未尽父亲、丈夫的责任?

一般而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均等分割。就你的家庭情况而言,房屋现在应该也是共同财产,但是购房所借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你父亲也需要负担一半的。
而且,你父亲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着过错,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可以照顾你母亲,给你父亲少分。
但卖掉房子是不可取的,这属于隐匿财产,对分割财产不利。

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虽然你父亲没有出钱购买房屋,但是只要没有离婚房屋就是共同财产,而且只要你父亲的户口在,你妈妈是不能单方面卖房子的

答:
妈妈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爸爸属于离婚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是应当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