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责任年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6:24:25
我知道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如果低于这个年龄犯罪是一点惩罚措施都没有吗?我看到一个案例说一个13岁的小男孩只因为强奸并杀人就获得了1年零6个月有期刑,这不是与法律有悖吗?难道我理解错了?还有就是有没有这回事:14岁以下儿童犯罪后被拘留直至其满十四周岁再进行论处。

嗯,好象美国有一个州刑事责任年龄是6岁,那监狱需不需要给他请个奶妈呢?
还有就是若大人利用儿童杀人放火,那怎么判呢?
这么多问题扔下来,麻烦大家了。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网友你好:
你的问题确实够多。
1,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16周岁,也就是说,年满16周岁的人有任何犯罪行为,均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未满16周岁,但已经年满14周岁的,实施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抢劫,强奸,贩毒,纵火,爆炸等8种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是一处特别规定。此外,凡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无论罪行多么恶劣,均不适用死刑。

2,对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实施羁押,待其年满刑事责任年龄后对其实行刑罚处罚的,这是一个错误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以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点为界限,而不应当以立案或审判时的年龄为标准。由此,凡采取羁押手段,使行为人在立案或审判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做法均不正确。

3,关于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条件,唆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中有间接正犯的规定,即:教唆主体单独构成其教唆内容之犯罪。

若有不祥,敬请邮件咨询。

一个13岁的小男孩只因为强奸并杀人就获得了1年零6个月有期刑?
绝对不可能,14岁以下绝对不会被判刑,而且只要犯罪时没满14岁就不能判刑,就算他长大了也不能判。也许你说的是劳动教养吧,那是行政处罚。
至于美国的,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但是应该会比较轻,在家里执行就行了。
大人利用14岁以下的儿童犯罪,属于间接正犯,要判罪,还要从重处罚,但儿童不会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