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三产条具体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27:27
我弟弟未成年15周岁 是学生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 行为触犯刑法第263条 应以抢劫罪论定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具体内容是对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你弟弟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你弟弟虽未成年,但已超过14周岁,抢劫罪为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类严重犯罪之一,但因为未成年又是在校学生,法院会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抢劫罪要求只要年满14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他应当以抢劫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