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担保问题,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25:31
事情是这样的:我通过其他朋友认识的一个人李某找我做其中一个担保人贷了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5万元。后来李某未在规定时间还款被农信社起诉。法院找到我,我提供李某一套住房,由法院保全,且在一年前法院下达了该房屋的保全裁定。但在去年至今年中,法院迟迟不对该房屋执行拍卖以还贷款及利息,并且让李某强行搬入该房居住,今年法院和农信社又来找我,让我负担贷款返还义务,我问为何只找我这一个担保人,为何不找其他两担保人?法院人员回答道:“其他的担保人没有固定工作,你有,且找不到他们人”。我遂提供其中一王某在当地某事业单位工作,但银行及法院仍多次至单位找我,逼我将贷款及利息全部还清。

我现在负担很重,难以负荷,不知道,法院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何被保全的房屋,迟迟不执行?难道不应该先拍卖该房屋以抵贷款及利息,再找借款人负责,借款人无法偿还最后再找担保人负责么?还有为什么只找我一个担保人?我提供了其他担保人的信息,法院或银行不是应该也找他们么?

请大家懂法律的帮我看看,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我应该怎么办,才能解决这件事?难道要让我一人负担高额贷款及利息么?

请各位帮忙,不甚感激!
我这属于连带责任
关于房产保全为何不执行,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该房产是属于安置房。但是李某是在法院判决后搬入的,这样也有法律依据么?

(1)你们的这个担保为一般担保,法院在执行李某的财产前,你有抗辩权。
(2)如果是多人担保,而你在担保协议里如果没有写清楚保证范围的话,那么你就对全部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也即是说法院找你的话有理由。但是你在还款后可以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李某追偿。
但是基于(1),法院应该先执行李某的财产,如果在执行后还不能清偿的,你才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法院如果还是要求你承担责任。你就要求法院给个说法(关于李某的房子为何不执行)。如果法院给的理由不合法或者是敷衍你。你可以起诉法院。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建议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为什么没有执行那个李某的财产。

不清楚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