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同事担保贷款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17:03
我把证件给同事,他说用于他儿子的房子贷款,可是他却用于其它商业贷款,现在法院找我,我该怎么办,当时我并不知情,我没有签字,这也生效吗?
我是政府一名普通的公务员,一切手续都是我同事自已办的,我没签任何书面材料,我只给同事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保证书》《承诺书》《借款协议》都是我今天在法院第一次看到,我复印了一份,《保证书》竞然还有人替我丈夫签的字,《承诺书》是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但这份证明要求法人签字,可签字的居然是我这个同事而且盖有我们单位的公章。法院要求我写问题答辩,我不知怎么写,现在我应该先请法院做笔迹鉴定还是等法院判完再说?谢谢以下各位朋友的帮忙。

都是忽悠!
你当时肯定同意担保了,至于是购房还是商业,那是另外一回事,是在你同意担保的前提下的问题。
主要问题是:你是否和你的同事一起去办理贷款的?你是否在担保书上签了字?如果你签了字那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后再向你的同事索赔!
杨文战 - 民商法作为法律界人士教唆他人不诚实----“就是你没有同意为你同事做任何贷款担保”,是不道德的、这让人为你感到悲哀!
杨文战 - 民商法的建议也会使你在诉讼过程中陷于不利!如果你把房产证给你同事的时候留有合同并明确载明是为其儿子购房担保那你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现在是看你在银行的担保合同上的签字是不是你自己签字的,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按zhb6111229 - 见习魔法师 说的就可以。

应该不会生效的.因为你没有签字.你可以说你朋友欺骗你,你可以叫法院做字体鉴定的.
你现在就要叫法院做字体鉴定的,好证明不是你签的啊,可不能叫法院判了再说啊.

以后这样的事千万不要再做了,人心险恶呀
不要担心,只要你没签字,完全可以否认这回事,就说不知情。至于身份证的事,随便编什么理由,说丢了也好

以目前的情况,想不承担责任只有一条路,就是你没有同意为你同事做任何贷款担保,不认可担保协议。

在没有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下,任何合同都必须由本人亲自所签才能生效。

在法院审理时,在你答辩完之后,如果银行承认不是你本人所签,你就没事了,如硬说是你本人所签,你再申请法院要求做笔迹鉴定.

问题答辩,就是按起诉状上起诉你的内容,进行回答,将事实说明,【说不是我本人所签,当时同意为他担保,先将身份证及结婚证给他了,需要时我再去办手续,但后来他在没告诉我的情况下,他私自去办的,过程我毫不知情】。一定表明当时同意担保,不然将身份证及结婚证给他这一点你不能自圆其说,弄不好会认定你们共同诈骗。

1、没有签字就好;
2、有签字,做笔迹司法鉴定;
3、目标一个:担保协议无效;
4、最后一步就是打官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