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同事担保贷款的问题,怎么样写答辩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15:01
我是政府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我把证件给同事,他说用于他儿子的房子贷款,可是他却用于以我名义为他人向典当行贷款,现在贷款人没有偿还贷款,现在法院找我,我该怎么办,当时我并不知情,我没有签字,这也生效吗?
一切手续都是我同事自已办的,我没签任何书面材料,我只给同事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保证书》《承诺书》《借款协议》都是我今天在法院第一次看到,我复印了一份,《保证书》竞然还有人替我丈夫签的字,《承诺书》是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但这份证明要求法人签字,可签字的居然是我这个同事而且盖有我们单位的公章。法院要求我写问题答辩,我不知怎么写,现在我应该先请法院做笔迹鉴定还是等法院判完再说?谢谢以下各位朋友的帮忙。

在没有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下,任何合同都必须由本人亲自所签才能生效。

在法院审理时,在你答辩完之后,如果银行承认不是你本人所签,你就没事了,如硬说是你本人所签,你再申请法院要求做笔迹鉴定.

问题答辩,就是按起诉状上起诉你的内容,进行回答,将事实说明,【说不是我本人所签,当时同意为他担保,先将身份证及结婚证给他了,需要时我再去办手续,但后来他在没告诉我的情况下,他私自去办的,过程我毫不知情】。一定表明当时同意担保,不然将身份证及结婚证给他这一点你不能自圆其说,弄不好会认定你们共同诈骗。

这属于无效的担保,建议你还是请个律师代理你写吧,就算别人帮你写好但是在法庭的辩论阶段你自己也不好说的。现在你当然先请做笔迹鉴定,法院判决完后你就只有通过上诉来解决,那是比较花钱也是很麻烦的。

这种担保不生效 下面这些东西有你本人签字吗?保证书》《承诺书》《借款协议》 如果没有 你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这件事你还可以倒告典当行一下 因为在没有本人到场的情况下这种担保根本不生效 而且典当行属于违规操作 这样典当行还得受到处罚 典当行归商务部和公安部管理 想这种情况典当行会被处以5000元到3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