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岁在法律上与低龄人会有什么变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54:50

1.刑事责任,就是判刑。
年满18周岁,又无其他法律规定的减轻、从轻情形的,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负完全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
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为成年人,负相对刑事责任,即仅对杀人、防火、抢劫、强奸、投放危险物质、爆炸等八种严重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处罚。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就是赔偿损失。
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就是应当是自己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年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负相对民事责任,既对符合自己智力水平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超出智力水平的行为,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负民事责任。

你找个这个意思我不太明白
年满十八岁的智力正常话就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了
就要独自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了

行为能力变了,由限制行为能力变成完全行为能力。
不满18岁的人要为自己的部分行为承担责任。
18岁以上要为所有行为承担责任。

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和18岁以下的民事限制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区别,可以独立参与民事关系,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除结婚要达到法定年龄外)和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年满16周岁在刑法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不同。只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宣告刑上应当从轻处罚,不适用死刑。年满18周岁就没有这个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