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违约,我如何行使索赔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6:38:44
我于上个月经中介将房卖给买方,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当时买方只交了1000元定金,约定他20日内补齐定金,30日内给付首期款.定金的宽限鉴于买方手头现金不足,他卖掉自己房产才能给付,中介口头承诺跟进定金.但过后买方不要房了要悔约,而他的房产已卖出,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按约定,他要付万分之四违约金,超过十日我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总成交价的20%,扣取他的定金已无意义.恳请各位高人指点,我应该怎么做?可气买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你去告啊.

1)要上诉吗?胜算多大?
2)中介草率指导签单,对发生的违约行为不防范,似乎有失误连带责任?
3)我是否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4)诉讼费/保全费能否让买方出?
5)流程该怎么走?

非常感谢!
另补充:
6)财产保全的金额是按房产证标注的价值,还是按市价?
7)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一定要与之相等吗?房产证如抵押在银行能用复印件做担保吗?

1)可以,因为你和买房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已经生效,受《合同法》保护,胜算是非常的大
2)中介只是作为中介方,你们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你们双方不管是否履行买卖合同的条款,只是你们双方的事情,与中介无关。中介只能存在信誉或工作态度的问题,你可以去工商局投诉。
4)5)6)7)可以!具体可以请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