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0年,人事科已承认为合同工,但未享受合同工待遇,保险应不应该给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7:48:10

应该给你上保险!

而且不管单位承不承认你是合同工,只有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是你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领取工资,按劳动法规定,单位就应该无条件地为你交纳养老保险。

如果单位不交,你第一可以向劳动局的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仲裁,这也是调解的一种方式。如果还是不成,你就可以通过法院提出起诉,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你会百分百的胜诉。不过你要提交你在该单位上班,领取工资的证明。

当然应该上!否则是违法的!收集证据,可以请劳动部门仲裁,要不你就白干了

应该的呀。

应该有保险啊,合同都签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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