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减后并先并后减同时执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56:36
貌似减了两次吗?不是便宜犯罪分子了吗?谁来说明这个情况?最好举个例子。。。
请看楼下答案有相互矛盾之处。

先减后并是犯新罪,而先并后减是发现漏罪,总的来说,先减后并相对而言惩罚要严重一些。
刑法典中是这样表述的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原判5年,漏2年,新3年。已执行了1年。
先并后减,5+2=6,6-1=5
先减后并,5+3=7
最终还要执行7年。
不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

比如a犯甲罪判处8年,执行5年后,犯乙罪判处9年,发现漏罪判处6年

那么先处理漏罪,先并后减,在8-14年之间,如果决定执行12年,那么a还需要执行7年

再处理新罪,将9年与未执行的7年并罚,9-16年之间,如果决定执行11年,那么犯罪人实际上执行了16年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情况 应该是 先用原判刑期同漏最所判刑期合并,然后在同新罪合并。假设王某原判刑期8年,已经执行3年。现同时发现漏罪该判6年,新罪该判5年。计算则是先用原判刑期同漏判合并范围应该是3—11年,再同新罪合并范围应该是5—13年。

不是啊,是保障人权,追溯犯罪的。如一人犯抢劫罪判8年,执行5年之后发现搂罪盗窃罪应判5年,新罪故意伤害罪应判7年。